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仁和区拟面向全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仁和区范围内协同办公平台上发布)。
(一)报考区级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务员报考参公单位,正式调入后须办理参公登记。
(二)报考区级事业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调入后原公务员身份不保留。
区级机关拟考调公务员13名;区级参公单位拟考调7名;区级事业单位拟考调20名。具体考调单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公务员、参公人员)》(附件1)和《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事业人员)》(附件2)。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考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的考调。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24日)。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为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公开考调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下载并如实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时的岗位要求、考调条件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加考调人员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考核测评环节。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取消该考调岗位计划。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仁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02办公室领取《考核测评通知书》。具体考核测评时间、地点见《考核测评通知书》。
考核测评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综合能力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考核,笔试、面试为同一天进行,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
通过考核测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测评得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考调人选。拟考调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考调名额,也可以不考调。
考核测评满分分值为100分。根据各岗位考调人数,按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测评成绩相同的,则加试考核测评,以加试的考核测评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考调人员考核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调人员考核测评成绩应不低于75分。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在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进入调动环节。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出现的缺额,由区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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