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惠民县部分土地被挖坑取土一事,滨州市已成立由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夜幕中,轰鸣的挖掘机开始作业,将一斗斗土壤挖起,装进翻斗车,约20分钟后,翻斗车顺利驶进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日前,有村民向央广网反映称,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有人大肆挖土,“破坏耕地”。
记者来到大年陈镇商家联村发现,大片土地被挖掘至两三米之深,部分坑内甚至渗出了地下水,现场估算被挖的土地面积超百亩。根据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数据,被取土的土地用途为“永久基本农田”。
然而,在走访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记者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工作人员声称,涉事的土地在多年前就已经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类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因此可以进行挖土作业。究竟是“破坏耕地”还是“合理挖土”?一块土地如何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用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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