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咨询台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啥标准参加工伤保险?
时间:2024-03-31 08:07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回复: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保费,纳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计算口径。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高于(低于)我市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的,按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回复:企业离退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及2021年9月1日前去世的退休职工,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需填写遗属待遇申请表,携带死亡的离退休人员档案、户口簿、办理人的身份证,遗属户口为省外的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回复:工伤职工在确认的康复期内进行工伤康复的,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职工需住院康复的,其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康复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统筹地区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时,其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回复:企业职工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四部分组成。⑴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N);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⑶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烟台市1996年1月建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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