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守护人民健康,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国家近年来持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尤其加大对慢性病、特殊疾病(简称慢特病)患者的保障力度。 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推出多项惠民新政,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强烈反响,标志着我国慢特病医疗保障水平迈向一个新的高度,惠及数亿慢特病患者及其家庭。
这项新政的核心在于大幅提升医保报销比例和便捷性。 过去,许多慢特病患者因高昂的医疗费用而面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新政将各地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不低于90%,显着高于之前的70?0%。这意味着,一位每月需花费1000元药费的患者,个人负担将从原来的200-300元锐减至约100元,大幅减轻了经济压力。 这一政策普惠性极强,不仅惠及职工医保,也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更重要的是,新政取消了慢特病门诊治疗的门槛费(起付线),患者从治疗的第一笔费用就能享受医保报销,例如,某地原先300元的门槛费取消后,每年可为患者节省数百元。
为了方便患者用药,新政全面推广长处方制度,对病情稳定的慢特病患者,一次处方用药量可延长至12周,有效解决了患者频繁往返医院开药的难题,尤其便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偏远地区患者。 同时,医疗机构加强用药指导,确保用药安全,并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通过线上复诊、药品配送等方式,实现“足不出户”的持续治疗。
在药品保障方面,新政将更多慢特病治疗所需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并鼓励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国家药品集采的实施更是极大地降低了药价,部分慢特病常用药价格降幅超过90%,例如,某高血压用药价格从每片5.6元骤降至0.05元,降幅高达99%,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新政还配套一系列措施:简化慢特病资格认定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强基金监管,防范欺诈骗保行为;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疾病谱变化和医疗技术进步,适时调整保障范围和标准。
这项新政的出台,是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生活方式改变导致慢特病患者数量持续增长的现实背景。 数据显示,我国慢病患者已超过3亿人,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以上。 新政旨在解决过去报销比例低、用药不便等问题,有效降低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 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慢特病保障水平已跻身世界前列,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新政实施后,各地积极响应,纷纷制定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创新实践。北京市提高常见慢特病报销比例至90%并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广东省建立全省统一的慢特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四川省在民族地区开展送药上门服务,解决偏远地区患者用药难题。
当然,新政的全面落实仍面临挑战,例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需要完善,区域间政策衔接也需要加强。 未来,需要加大基层医疗投入,培养全科医生队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体系,确保供应稳定;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国联网结算;加强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慢特病发生;推进精准保障和医防融合,探索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衔接机制,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才能使慢特病医疗保障水平向更高质量发展。
最终,这项新政是党和政府增进民生福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将显着提升亿万慢特病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健康中国注入强劲动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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