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间贪了943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当庭认罪
时间:2024-03-25 14:43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2024年3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何泽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何泽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何泽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23年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7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泽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泽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何泽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何泽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泽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泽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何泽华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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